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《长沙夜生活》“胜也长沙,败也长沙”,因为限定了“长沙”二字,虽然有地域特性,但也因此限制了其影响力,毕竟长沙相较于北上广深,城市吸引力还有待加强。《不止不休》前期宣发有张颂文和郑渊洁出来站台,但是中后期宣传力度不足。两部电影也因此没有破圈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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