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设陈麦真的是律师,可否不经当事人同意而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?这就是需要判断此信息属于什么类型的信息,根据《律师法》第38条规定: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,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。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。但是,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。一般情况下,律师应该遵守保密义务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不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。他也强调这是经过谨慎思考后的结果,除了自己的觉悟之外更背负着大家的期待,因此才会决定开公司。事实上,自泷泽秀明从杰尼斯辞职后,包括King&Prince组合的平野紫耀、岸优太、神宫寺勇太;Sexy Zone组合的MARIUS叶;三宅健,以及多位JR都纷纷宣布解约,如今有哪些前杰尼斯艺人将追随泷泽入社TOBE,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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